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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青白江区2018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刘文芳)

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02日   浏览次数:

  工作项目

  工作要求

  工作措施

  完成时限

一、落实分管职责

经常研究、布置、检查分管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每年向本级党委(党组)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工,定期研究推进措施,定期督促检查,对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及时提醒纠正。

(1)制定个人责任清单,录入监管平台并进行公示。

5月底

(2)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分管部门业务工作一起进行研究和安排部署。

12月底

(3)定期向纪检组报告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重大问题及时向中心主要领导汇报。

12月底

(4)根据《青白江区新闻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与主要领导、分管的部门负责人层层签订责任书,积极推动分管范围内任务落实。

5月底

(5)督促分管部门抓好党风党纪教育,坚决杜绝“有偿新闻”,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对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部门负责人及时提醒纠正。

12月底

二、推进预防腐败

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健全完善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定。加强分管部门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切实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1)督促分管部门深化作风建设,在电视节目中设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宣传专题专栏。办好《廉洁青白江》访谈节目,策划推出“一把手访谈”等节目,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我区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和“清白文化”品牌建设等的新亮点、新成就,为党风廉政建设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12月底

(2)讲廉政党课,全年不少于1次。

12月底

(3)认亲帮扶1户困难户,结对联系1户党员户、1户普通群众,努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12月底

三、加强日常监管

对分管部门及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开展经常性地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醒、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1)围绕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开展廉政约谈。

12月底

(2)不定期开展作风督查,及时反馈督查结果,对存在问题的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四、坚持廉洁自律

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1)如实填报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组织部门备案。

12月底

(2)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加强对亲属的教育和管理,杜绝亲属利用自己的职权谋取私利,将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廉洁从政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内容,作为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重要内容。

12月底

(3)按要求述责述廉,接受现场质询和测评。

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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