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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青白江区2018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陈定勇)

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02日   浏览次数:

  工作项目

  工作内容

  工作措施

  完成时限

一、落实分管职责

1.经常研究、布置、检查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定期报告。

(1)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分管部门(策划编辑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5月底

(2)制定个人责任清单,录入监管平台并进行公示。

5月底

(3)与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书,与分管部门签订责任书。

6月底

(4)对分管部门廉政风险每半年排查一次,分析完善防控措施。

7月底、12月底

(5)召开分管部门会议及时传达上级党委和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精神,结合部门实际贯彻落实。

及时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工,定期研究推进措施,定期督促检查,对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及时提醒纠正。

(6)督促分管部门工作人员党风党纪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12月底

(7)每半年对分管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1次监督检查,对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及时开展提醒谈话,并督促问题整改。

12月底

(8)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新青白江报》和新闻中心各新媒体各平台的宣传计划;开设“廉洁青白江”专题专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我区党风廉政建设的新亮点、新成就,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开展“清白文化”品牌宣传,充分发挥清白文化的教育、引领作用,推动全区党员干部“清白做人、干净做事”;督促分管部门开展“传家风、立家规、树新风”主题活动宣传。

12月底

二、推进预防腐败

3.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健全完善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定。

(1)按照“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督促策划编辑部在新媒体平台建设、平台外包服务工作中按流程进行。

12月底

4加强分管领域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切实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2)按照“全面落实年”要求,对分管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有关规定及实施细则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四风”问题,严肃查处在落实重大决策部署、推动重大工作中行动少落实差等问题。

12月底

(3)讲廉政党课,全年不少于1次。

12月底

(4)深化“三结三帮”,认亲帮扶清泉镇快乐村1户困难户,结对联系1户党员户、1户普通群众,及时搜集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12月底

三、加强日常监管

5.对分管部门工作人员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开展经常性地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醒、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1)对分管部门开展警示教育,全年不少于1次。

12月底

(2)不定期开展作风督查,及时反馈督查结果,对存在问题的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不定期督查,全年不少于4次。

12月底

四、坚持廉洁自律

6.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

(1)如实填报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组织部门备案。

12月底

(2)将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廉洁从政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内容,作为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重要内容。

12月底

7.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3)加强对亲属和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杜绝亲属和单位工作人员利用自己的职权谋取私利。

12月底

8.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4)每年以书面形式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

12月底

(5)认真述责述廉,接受质询和测评。

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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