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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公益性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者: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18日 浏览次数:

各幼儿园:

  为落实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公益性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成教函〔2016〕28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区2016年公益性幼儿园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就近入园。公益性幼儿园应当根据本年度的招生计划,优先招收幼儿园所在社区、街道年满3周岁(即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间出生的幼儿)的本区户籍幼儿入园。公益性幼儿园实行秋季集中统一招生,平时如有缺额,可随时补招。

  (二)免试入园。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入园、编班测试,不得以开设特色班、实验班等形式变相遴选生源,不得拒绝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幼儿就读。

  (三)公开公平。各幼儿园要进一步完善招生公示制度,从发布招生信息、报名到录取全程全面公开,严格按政府定价收费,接受社会监督。

  二、具体招生安排和要求

  (一)发布公告。6月1日—7日,通过“青白江教育”网站、社区和幼儿园门前公告栏分别发布招生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公益性幼儿园的名称、地址、招生计划、报名条件、报名时间及收费标准等信息,做到区教育局门户网站、街道、社区、公益性幼儿园“四个全覆盖”。

  (二)报名登记。6月8日—6月14日,幼儿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户籍证件,自愿选择招生范围内的公益性幼儿园报名登记,确认资格。

  (三)录取登记。6月15日-6月20日,区教育局审核各公益性幼儿园报名登记情况,若服务范围内的幼儿报名数大于学位计划数时,对该园采取微机排位方式录取;6月20日—6月24日,公益性幼儿园张榜公示拟录取新生名单。6月27日-6月29日,办理新生入园登记。

  三、其他事项

  (一)各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招生工作方案,确保报名、录取工作公开、公正和规范、有序。同时做好入园政策的宣传和解释,严格控制班额。对违规宣传、违规招生和违规收费的幼儿园,区教育局予以严肃查处。

  (二)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入园,参照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内地就学享受当地生源同等待遇的意见〉的通知》(成教办〔2012〕13号)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2016年青白江区公益性幼儿园招生工作具体日程安排

  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局

  2016年3月15日

  

附件

  2016年青白江区公益性幼儿园招生工作

  具体日程安排

  时  间 内    容

  6月1日—7日 在青白江教育网站、社区和幼儿园门前公告栏分别发布招生公告。

  6月8日—14日 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家长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幼儿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到自愿选择招生范围内的公益性幼儿园报名登记。

  6月15日—20日 区教育局审核各公益性幼儿园报名登记情况,若服务范围内的幼儿报名数大于学位计划数时,对该园采取微机排位方式录取

  6月20日—24日 幼儿园张榜公示拟招收新生名单。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到报名的幼儿园查看录取结果。

  6月27日—29日 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幼儿预防接种证、新生入园体检本等相关材料办理新生入园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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